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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补强 本市固废、污水处置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1518  发布时间:2023-01-21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补强本市固废、污水处置能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补强本市固废、污水处置能力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上海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时提出的工作要求,有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补强本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污水污泥等废弃物处置能力,切实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强化超大型城市安全运行抗风险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强化城市安全运行保障、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以推进设施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快完善本市固废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和“无废城市”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与协同推进。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抓手,系统谋划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本市固废和污水综合治理行动路线图。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以城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面临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固废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废弃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价费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严格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分类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建筑垃圾处置活动进一步规范,资源化利用市场进入健康良性发展轨道,装修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建成有托底保障功能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努力实现全市固体废弃物近零填埋。污水处理系统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活垃圾全程体系建设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垃圾末端分类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以集装箱式水陆联运为主、直运为辅,郊区以转运站转运为主、直运为辅的密闭化中转体系,新(改)建15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全市形成20000吨/日转运能力。(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提升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继续推进宝山、浦东海滨等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和老港二期、宝山湿垃圾项目建设;同时根据“集中为主、分散补充”的原则,在老港、闵行、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区域再新建一批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解决湿垃圾残渣、沼渣综合利用问题,“十四五”新增湿垃圾集中处理能力4700吨/日,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达到29000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1350吨/日(集中10850吨/日+分散500吨/日),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

全面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规范可回收物资源收集利用市场秩序,提高行业主体企业聚集度和服务能级。新建老港废纺、废塑低价可回收物利用项目(800吨/日),完善可回收物资源利用设施布局;新建老港炉渣深度利用项目(3000吨/日),规范提升生活垃圾二次残余物利用水平,结合宝钢水泥窑项目建设,妥善处理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一步降低二次污染物填埋量。(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

(二)健全建筑垃圾转运处置体系

完善建筑垃圾转运体系布局。结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工程土方水域消纳场所布局,充分利用现有码头岸线资源,以市场化方式,设置建筑垃圾转运码头,提升建筑垃圾水路运输比例。完善区级装修垃圾中转设施布局建设,中心城区每区至少设置1处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所,郊区自行布局(可镇镇联合)中转分拣场所,鼓励通过功能复合、集约建设等方式,与生活垃圾中转站、两网融合体系合并建设。(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

构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加快推进闵行马桥、闵行华漕等上一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设施建设;同时根据“中心城区统筹、郊区自行消纳”的原则,通过现有设施增容扩建、市场机制布局、规划建设等方式,在老港基地和浦东、普陀、嘉定、金山、崇明、松江等区新增550万吨/年资源化利用能力,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1420万吨/年;逐步推进装修垃圾源头分类投放,降低杂质率,提升再生建材产品品质。推动本市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按照“市场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在全市布局一批集中规范的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场所,处置能力达到600万吨/年。按照“水陆并济,水域为主”的原则,构建工程土方消纳利用体系,结合林相提升、造林建绿、生态间隔带、土地整理等拓展工程土方消纳渠道;研究制定五个新城范围内整区域、战略留白区等标高提升消纳工程土方方案;推动横沙东滩七期等项目作为市级工程土方集中消纳场所建设;启动其他圈围地块消纳工程土方的前期研究;规范开放工程土方跨省消纳利用渠道,有序推进本市工程土方的消纳处置。(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一般工业固废等市域托底利用能力和水平

加强固体废物源头管理力度。推动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中转、贮存和预处理设施,推进上海化工区、宝武集团宝山基地等重点园区率先实现“固废不出园”。在铅酸蓄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电池、报废机动车等领域严格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探索“互联网+”模式,支持生产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智能回收、自动回收等新型回收体系。配套发展高附加值、污染防治水平先进的再制造业,形成回收利用体系与再制造体系联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人民政府)

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能力和水平。结合集成电路、石化化工等先导产业和重点危险废物产生行业规划与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建立产业产能准入时兼顾配套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机制,产能落地要自行配套或园区配套落实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加快在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宝钢宝山基地等建设本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规划布局适应本市需要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进一步聚焦环保科创功能,产学研协同,打造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研究与成果转化的创新平台。继续推进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建设,新建宝钢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继续推进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的协同处置,强化本市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托底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强化固废监管和风险管控能力。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白名单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信息公开和供需对接,探索废酸、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焚烧炉渣等二次废物长期稳定协同处理,推动资源化利用设施共享。建立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平台,全面强化一般工业固废等分类申报。优化固体废物转移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协同机制,防范危险废物无序转移的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

(四)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提升污水分流、调蓄能力。在加快推进“十四五”水系统治理相关污水污泥任务的基础上,增建南翔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白龙港海滨污水连通管工程、白龙港区域污水调蓄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系统安全保障,加快缓解中心城污水处理厂溢流压力。在“十四五”已安排的排污提标项目盘子基础上,增建200万立方米排水泵站控污调蓄工程,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减轻雨天排水泵站放江对河道水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城投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市级统筹、各区负责的原则,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固废污水处置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相关固废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做好协调衔接,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财政、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绿化市容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固废污水治理。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抓好各项任务的属地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政策体系

完善资源循环利用行业扶持政策体系,强化行业在用地等方面的支撑,支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用好本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鼓励社会企业更多地参与固废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出台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应用指导性意见,制定厨余废弃物制作有机肥安全性评价办法,建立厨余废弃物制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的管理制度体系,打通湿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出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

(三)加大资金支持

建立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十四五”重点基础设施市级政策对固废和污水处理项目的支持。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对固废污水处理处置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用足用好专项债券,落实资金配套保障。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强化科技支撑

推动将固废、污水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纳入相关科技创新计划,大力推进固废和污水深度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应用,逐步提升固废污水相关设施的技术水平。推动各类固废及其处理残渣的深度资源化利用、初期雨水调蓄处理、污水厂污泥原位减量化等先进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示范。(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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