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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2021 年版)
浏览次数:42222  发布时间:2021-03-2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表(2021年版)

 

类别

代码

名称

说明

0

0

冶炼废渣

指金属冶炼(干法和湿法等)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金属冶炼废物。

1

1

粉煤灰

又称飞灰或烟道灰。指锅炉、煤粉炉在燃煤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中的细灰,主要从烟道气体收集而得,应与其烟尘去除量基本相等。

2

2

炉渣

指燃烧设备从炉膛排出的灰渣,不包括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

3

3

煤矸石

指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低、比煤坚硬的黑色岩石。通常由煤矿开采、洗煤及耗煤企业排出。

4

4

尾矿

用各种选矿法将矿物分选出来以后剩下的脉石,含矿浆物和干砂物。

5

5

脱硫石膏

指废气脱硫的石灰石/石膏法工艺中,吸收剂与烟气中二氧化硫等反应后生成的副产物。

6

6-1

市政污泥

市政污水处理厂。

6-2

综合废水处理污泥

集中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6-3

金属工业废水污泥

金属加工生产过程产生的沉淀、物化、脱磷、脱氮等污泥。

6-4

印染污泥

纺织染整过程中产生的物化和生化污泥。

6-5

含氟污泥

含氟废水处理产生的氟化钙渣和污泥。

6-6

食品加工行业废水污泥

食品加工、屠宰等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6-7

盐泥

制碱工业中,以食盐为主要原料用电解方法制取氯、氢、烧碱过程中排出的废渣和泥浆,主要含有镁、铁、铝、钙等的硅酸盐和碳酸盐。

6-8

硼泥

生产硼酸、硼砂等产品产生的废渣,为灰白色、黄白色粉状固体,呈碱性,含氧化硼和氧化镁等组分。

6-9

制水厂污泥

制水厂产生的污泥。

6-98

其他有机污泥

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有机污泥。

6-99

其他无机污泥

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无机污泥。

8

8-1

皮革废物

工业生产、加工、使用及回收过程中产生的皮革废料及边角料、碎料(包括皮革鞣制、加工制品的废物和边角料)。

8-2

废塑料

工业生产、加工、使用及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PET、废ABS、废PVC、废PE、废PP、废PS塑料及其他塑料。

8-3

废橡胶

工业生产、加工、使用及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橡胶,包括废橡胶轮胎及其碎片。

8-4

纺织废物

工业生产、加工、使用及回收过程中产生的纺织废物。

8-5

废木材

工业生产、加工、使用及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木材。

8-6

中药残渣

中药生产、加工中产生的残渣类废物。

8-7

动物残渣

指动物原材料(如:猪肉、鱼肉等)加工后产生的剩余残物。

8-8

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

指粮食和食品加工中产生的废物(如造酒业中的酒、豆渣、食品罐头制造业的皮叶、茎等残物等)。

8-9

含氮有机废物

在有机和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印染业、化肥制造业中产生的含氮有机废物。

8-10

矿物型废物

包括废陶瓷、铸造型砂、金刚砂等矿物型废物,不包括废玻璃。

8-11

工业粉尘

各种除尘设施收集的工业粉尘(不包括粉煤灰,包括电子、汽车、冶金、机械加工、纺织等行业在生产作业中收集的各种粉尘)。

8-12

金属氧化物废物

铁、镁、铝等金属氧化物废物(包括铁泥)。

8-13

磷石膏

洗衣粉厂、磷肥或其他磷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磷石膏。

8-14

其他工业副产石膏

钛石膏(硫酸法生产钛白粉产生的石膏)、氟石膏(氢氟酸生产过程产生的硫酸钙氟化钙废渣)、盐石膏(制盐工业或盐场海水浓缩时产生的副产石膏)、柠檬酸渣(食品化工业采用石灰法制取柠檬酸产生的副产石膏)、硼石膏(硼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膏)等,不含脱硫石膏和磷石膏。

8-15

含钙废物

在工业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排除在危险废物之外的废弃电石渣、石灰石等含钙类废物,包括电石渣、废石、造纸白泥、氧化钙等废物,不包括各类副产石膏和含氟污泥。

8-16

金属和合金边角料碎料

有色金属(铜、铝、锌、锡等金属及其合金)和黑色金属(铁、铬、锰等)在机械加工时产生的屑、灰和边角等废料;覆铜板、铝合金、镍铬合金、金属混合废料等。

8-17

废旧设备

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电线电缆、锅炉、机器设备等废物。

8-18

赤泥

制铝工业提取氧化铝时产生的废渣。

8-19

废玻璃及制品

工业生产、加工、使用及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玻璃。

8-20

废照明材料

工业生产、加工、使用及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日光灯(含汞和荧光粉的除外)、废白炽钨灯、废LED灯。

8-21

废动力电池

工业生产、加工、使用及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电池、钴酸锂电池、镍氢电池、燃料电池等。

8-22

废保温耐火材料

工业生产、加工、使用及回收过程中产生的保温岩棉、耐火砖、玻璃棉等保温耐火材料废料。

8-23

废催化剂

废有机材料催化剂、无机金属材料催化剂、无机非金属材料催化剂、混合材料催化剂,危险废物除外。

8-24

废吸附剂

活性炭、分子筛、喷涂吸附石灰、废交换吸附树脂等,危险废物除外。

8-98

其他无机废物

不属于表中任意一种废物的无机废物。

8-99

其他有机废物

不属于表中任意一种废物的有机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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