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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015年建成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
浏览次数:1775  发布时间:2011-07-13 

“十二五”期间,农村能源建设纳入国家议事日程。

日前,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召开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这是近30年来,国家部委第一次围绕农村能源召开的专题会议。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用三大抓手撬动农村能源建设:一是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二是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三是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国家能源局资料称,目前,全国沼气用户累计达到4000万户,年产沼气约140亿立方米;建设了200万千瓦农林剩余物直燃发电厂,年发电量超过100亿千瓦时,消耗农林剩余物约1000万吨,增加农民收入约30亿元。

全国农村已累计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约5000万平方米,建成太阳房1700多万平方米,太阳灶保有量达到140多万台;建成太阳能独立光伏电站800多座,安装太阳能户用光伏系统10万余套。

但我国农村能源利用存在结构性失衡,国内尚有500万农村人口无电可用,相当多的农村地区农民生活主要依靠薪柴、秸秆等传统能源。

国家能源局统计,我国近7亿乡村人口年人均生活用电量仅316千瓦时,年用电仅为2212亿千瓦时。这一数据与高耗能行业用电相差悬殊。

今年前五个月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等六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为8873亿千瓦时,相当于7亿乡村人口4年用电量。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农村能源发展潜力加大。”刘铁男说。

刘铁男介绍,国家能源局将联合农业部、财政部全面启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计划到2015年建成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目前,已有北京延庆县、黑龙江伊兰县、江苏如东县、福建南靖县等108个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已完成授牌。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在会上表示,中央财政把农村能源作为一个支持重点,国家将对绿色能源示范县每年提供约25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同时,加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通过扩大电网覆盖面与使用小型分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2015年力争全部解决5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在能源利用方面,国家能源局鼓励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项目、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生物质气化工程、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改善农村居民照明、炊事、取暖条件。

国家能源局规划,到201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300万千瓦、集中供气达到300万户、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达到3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150万吨。建成1000个太阳能示范村。

2010年底,生物质发电装机约500万千瓦,“十二五”将实现翻番,成为新的投资领域。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告诉记者,生物质能发电成本为0.4~1元/千瓦时,低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地热能、海洋能发电。国家对生物质能发电项目采取固定补贴政策,补贴电价标准为0.3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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