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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消防查获一批超期使用的灭火器并进行销毁
浏览次数:129  发布时间:2011-11-03 

11月2日,宁津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企业的仓库中仍在使用报废5年的30具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据了解,此次消防产品检查,共缴获不合格灭火器110具、应急照明灯233具、安全出口标志419个,并进行了集中销毁。“使用已经淘汰的灭火器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是带压力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爆炸。”市消防支队防火处高级工程师张保卫拿起一具灭火器说,像这种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不仅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爆炸,而且没有专业人士指导不能销毁,放在仓库中也是会发生危险的。
    随后,执法人员将30具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装车拉走。
    据了解,在德州市场上,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早在2006年8月底已经被淘汰。那报废的灭火器是从哪里买来的?消防执法人员来到宁津县一家销售消防产品的企业中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销售假冒的应急照明灯,根本无法起到正常的照明作用,不利于人们疏散逃生。检查后,消防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该销售企业,没收了应急照明灯。
    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在辖区中,开展对消防产品的经营、维修及安装单位的检查,清理不合格企业维修和经销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对一些超期使用和已经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责令限期进行更换和淘汰,确保使用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此次检查共缴获不合格灭火器110具、应急照明灯233具、安全出口标志419个,并在空旷地进行了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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