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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固废硫酸铵废液回收利用跨省备案流程
浏览次数:148  发布时间:2025-11-24 

近年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和循环经济理念的深入推广,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浙江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工业企业集中,固废产生量大,其中硫酸铵废液的合规处置与跨省转移问题备受关注。本文将系统梳理浙江企业进行固废硫酸铵废液跨省回收利用的备案流程,帮助企业规范操作,规避法律风险。

一、政策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规定,跨省转移工业固废需严格执行备案制度。硫酸铵废液虽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转移双方需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联单填报,实现全程可追溯。

二、备案前准备工作
1. 废物性质鉴定:企业需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硫酸铵废液进行成分分析,出具《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报告》,明确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典型案例显示,2024年宁波某化工厂因未准确鉴别废液属性,导致跨省转移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处罚。

2. 接收单位资质核查: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利用处置资质。建议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验证件真实性。

3. 运输企业选择:需选择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运输"(的专业物流公司,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

‍   审批通过后,企业须在转移前3日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电子联单,完整填写废物种类、数量、运输路线等信息。运输过程中需实时更新定位数据,抵达接收单位后由双方共同确认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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