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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工业垃圾回收处理资质有哪些 |
| 浏览次数:278 发布时间:2022-06-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体废物法》)将于2020年9月1日生效,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的各个环节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全面实施新《固体废物法》,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突出“严”执法的实效性,通过深入宣传贯彻、交叉执法、城市联动、重点信访、执法协助等方式,不断加深和巩固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废物相关企业对新《固体废物法》的认识。 截至11月,市环境执法大队已组织宣传实施新《固体废物法》10多次。市、区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00起,罚款金额2300多万元。10起危险废物犯罪案件已移交司法部门,有效形成了固体废物领域执法的高压态势。 大量工业生产会产生很多工业垃圾,如:边角料、布料、皮革、聚氨酯、包装废物等复合材质难以回收的废品,大批量工业垃圾处理不当或没有处置渠道显然会带来环境隐患甚至随处倾倒掩埋。 根据最新固废法规定,将在工业环境领域内产生的废物需要按照工业固体废物法管理,上海地区则要求产废企业网上申报登记备案,逐步实现全覆盖管理模式,备案信息包括: 那么,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单位来收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利用处置单位核查指南:废物生产单位可以通过检查数据、现场调查等形式,综合评价利用处置单位的技术能力、工艺设施和环境管理水平。
1、营业执照; 2、环评文件及批准文件、排污许可证; 3、利用处置单位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
二、收集单位验证指南:废物产生单位可以通过检查数据、现场调查等形式,综合评价收集单位的技术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 1、环评文件及批准文件、排污许可证(如有); 2、收集单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及管理台帐; 3、收集单位与下游公司的合作合同及实际使用处置情况(直至最终使用处置单位); 4、对已开展相关合作的单位也应结合实际合作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和集中储存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及时反馈下游利用和处置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及时利用和处置、污染防治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