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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没收的非法物品应当如何处理? |
| 浏览次数:172 发布时间:2020-12-16 |
依法没收的非法物品应当如何处理?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本条是对行政机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的规定。 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非法物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具有使用价值,依法可以继续流通的物品; 一类是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 一类是依法禁止流通的物品。 根据本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行政机关应当将其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公开进行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而不能自行作价出卖或者低价处理。
下面来看一条近期依法没收的物品是如何处理的新闻:
12月15日,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联合在温州市永强垃圾处理厂举办“昆仑2020”专项行动涉案物品联合集中销毁活动。 “昆仑2020”专项行动是由公安部部署的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目的在于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假冒伪劣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温州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主力军作用,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海关缉私、烟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全市集中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对食药环犯罪持续保持“零容忍”的严打高压态势,专项行动战果显著。截止目前,全市共侦破食药环类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人,同比去年增长20.8%,破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20余起,摧毁犯罪团伙30余个,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此次销毁活动主要是对全市公安机关“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所查获的伪劣等涉案物品以及作案设备、工具进行现场集中销毁。同时,各县(市、区)近期同步组织开展涉案物品销毁活动,全市共计销毁伪劣卷烟27.5万余条,牛肉鸡肉冻品16吨,瘟羊400只、象牙制品和羚羊角228件,化妆品、洗发水、服装等伪劣产品10吨。
没收的非法物品销毁的好处 保护了企业的品牌和知识产权,对销毁后的废料进行资源再生利用,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又减少了环境污染,也维护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环保365产品销毁中心销毁过程是严格按照中国环境监察局的指引进行操作,所以在业界树立了良好信誉,业务也在不断发展,合作伙伴的范围也随着扩大,已和多家世界制造企业成为长期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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