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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伪劣产品销毁的背后... |
| 浏览次数:164 发布时间:2020-07-29 |
先让环保365小编给大家讲讲什么是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 假冒商品: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 下面来看一起关于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案例:
7月16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销毁,共计销毁假冒白酒800余瓶,伪劣医疗用品、化妆品及其他食品13箱,涉案货值100余万元。同时,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
今年4月,接群众举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在天元区长江北路明丽批发部现场查获“五粮液”“水井坊”“洋河天之蓝”“洋河海之蓝”“贵州茅台”等多个知名品牌假冒白酒共328瓶,涉案货值180095元。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假冒白酒328瓶、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 集中销毁现场
今年3月17日,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攸州农贸市场一海鲜冷冻经营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经营中有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未健全进货台账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5月11日进行检查时,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另在现场查获无中文标识预包装“8088猪肚”20件,无中文标识预包装“牛百叶”1件。攸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识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非法食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未健全进货台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让环保365小编在给大家讲讲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方法:
1. 对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装潢等特殊标志真伪进行鉴别;
2. 通过感官品评或其他简易手段进行鉴别;
3. 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理化、卫生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4. 利用本部门的专业特长,特别是长期实践积累的经验,对本企业或行业生产或经销的商品进行鉴别。
假冒伪劣产品销毁的方法:
1、委托第三方环保企业对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原包装进行拆解、破坏等预处理,使其失去产品本身的功能及价值;
2、委托具备环保资质及行政审批的销毁企业进行高温、无害化处理。
![]() 环保三六五公司与每一位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每一步力求更好、更细微的去保证客户的利益:统筹整体项目、设计合理的方案,优异的销毁质量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从产品分类、处理方法、资源再利用、科技智能化、可持续等各方面考虑,不断创造更多精品销毁项目。坚持,以科技创新求发展,以绿色环保求生存,以完美服务建品牌!我们还建议企业在进行销毁时做好销毁监管工作,记录、取证并留底,以备后期主管部门的核查和追溯。
想了解更多的销毁方案、方式及相应法规政策,欢迎随时来电咨询,免费热线40077-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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