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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回炉”原料制售食品 阿明食品被重罚132万元
浏览次数:179  发布时间:2011-08-15 

昨日,上海市质监局通报:知名食品生产厂家上海兰馨阿明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回炉”再生产,按行政处罚上限处以132万余元罚款。

  上海市质监局介绍,在对兰馨阿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库存和从市场退回的食品转移至外地,由外地企业按约定拆装返还,阿明公司将其中的部分蜂蜜桃仁作为原料重新加工,并标注新的生产日期对外销售。

  上海市质监部门在将阿明公司违规使用的回收食品实施封存后,责令其对已销售的违法产品实施召回,对阿明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违法生产用原料等。闵行区质监局已对阿明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违法生产用原料等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按处罚上限,对其罚款132万余元。

  昨天晚上,记者联系到了上海兰馨阿明食品有限公司一位叫陶伟的销售代表,不过,当记者询问公司将食品“回炉”再生产销售一事时,对方表示“不知道”,随即就将电话挂掉。

  据了解,上海市质监部门自4月13日开展“打违除患”食品生产安全专项行动以来,通过飞行检查、错时检查、交叉检查等创新检查方式,大规模清理整治上海食品生产企业,打击违法违规生产。截至7月31日,已注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366张,责令停产整顿427起,销毁39起,立案279起;共涉及企业276家,占到上海食品生产企业的十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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