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 武威:食品安全关乎民生 |
| 浏览次数:165 发布时间:2011-08-15 |
武威日报讯 (本报记者秦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经济社会越发展,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就越高,食品安全问题就越敏感。今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主线,强化组织领导,理顺监管体制,靠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上半年全市未发生∏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狠抓责任落实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调整,我市在2010年9月组建成立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的基础上,于今年1月,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彻底理顺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市、县区各级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明确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监管部门机构、编制、人员全面落实,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得以加强。 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签订了《2011年武威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武威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分解细化了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各项指标,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严格日常监管 在日常监管中,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标准,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口,增加监管频次,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在初级农产品环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组织,开展了生鲜乳、种植业产品、饲料、兽药残留、水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食品生产源头 监管进一步加强。 食品生产环节,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取证工作,全市122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共取证149张,持证率100%。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日常监管,符合要求的141户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监督抽检,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抽检覆盖率达100%。上半年抽检食品20大类347批次,合格率97.4%。 食品流通环节,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餐饮服务环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持证率100%,县城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商贸流通环节,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的行为,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各项制度。 开展专项整治 结合我市实际,市、县区围绕食品安全各环节,扎实开展了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问题乳粉”、“瘦肉精”、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领域存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得到了集中治理。 今年3月份以来,市食安办下发通知,再次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问题乳粉”清查清缴行动,在各环节未发现“问题乳粉”。在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中,查处过期、假劣兽药450多盒(袋),集中销毁库存假劣兽药1.3万多盒(袋),监督检查食品生产、流通及商贸环节单位5280户次,共有1269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承诺书,512家餐饮服务单位对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备案。在“瘦肉精”专项整治中,我市农牧、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紧密配合,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销售、餐饮等各环节集中整治。抽检“瘦肉精”75批次,抽检生猪1.1万头,未发现抽检“阳性”反应,被检查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户自配饲料养殖场中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