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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家庭过期药品可兑换礼品 回收的过期药品统一销毁 |
| 浏览次数:90 发布时间:2016-09-09 |
记者日前从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9月1日起,该市将在市区设立36个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市区居民可将家中过期药送往就近定点回收药店,并可换礼品或享受购药折扣。 据悉,该市食药监局择优选取了36家药品零售(连锁)药店作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并与各定点回收药店签订《马鞍山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责任书》。责任书明确,各定点回收药房将在营业时间内专人在岗,负责过期回收工作,并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专册登记、专箱存放。在回收药品时,定点回收药房需加强对回收药品的管理,不得再销售或流入社会。有销售或外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据了解,马鞍山市食药监局还将不定期对定点单位进行检查,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并对回收的过期药品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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