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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306辆黄标车老旧车被销毁 |
| 浏览次数:76 发布时间:2016-08-08 |
为落实我市关于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的部署,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扩大宣传声势和社会影响力,8月5日,我市举行黄标车及老旧车集中销毁仪式,共有306辆黄标车老旧车被当场销毁。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辖区全境、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将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目前我市城区、高速公路和国道、以及部分县(市)的县城道路,已经正式划定为无绿标环保标志车辆禁行区域。对驾驶黄标车、无标车违反禁限行管理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此次集中销毁的报废车辆共306两辆,主要就是淘汰的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期限或标准的老旧车。 当天上午,记者在新乡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中心看到,停车场内停满了轿车、大巴车和货车等各种报废车辆,参加此次集中销毁仪式的既有公安、环保、交通、商务等相关部门,也有车主和运输公司代表。首先市交通管理支队民警代表现场宣读了《致黄标车老旧车车主及驾驶人的一封信》,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参与到开展黄标车、老旧车专项治理行动中来,自觉抵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为。 随后,黄标车车主代表和运输企业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现场发言,表示下一步要积极响应市政府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要求,积极行动,尽快淘汰相关车辆,为我市的“蓝天白云”做出应有贡献。 上午10时许,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义中宣布新乡市集中销毁黄标车仪式开始,停放在院内的各种报废车被4台工程车上下铲砸,随着“砰、砰”的一声声巨响,这些报废车辆顶棚被砸变形,车窗玻璃碎片四溅。随后工作人员拿着切割器将报废车辆进行分割,等待后期处理。当天在市区另外两处金属回收企业,也同步进行了黄标车老旧车集中销毁行动。 在现场的市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车主;家中有黄标车的,请及时淘汰并按照相关程序领取补助金;达到报废期限或标准的老旧车,请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对车辆尽快报废。同时,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全面加强对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的管理,进一步开展推进淘汰报废黄标车老旧车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为我市的“蓝天白云”做出应有贡献。
相关链接: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一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标准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简称为黄标车。具体有以下七类车辆:一是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二是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三是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汽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和大中型载客汽车。四是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五是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六是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七是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黄标车、老旧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环境污染严重。对黄标车、老旧车和工程运输渣土车开展淘汰治理工作,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治理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