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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集中销毁“无着快递”2500余件
浏览次数:71  发布时间:2016-02-19 

           2月18日,记者从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近日,我市首次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无着快递”进行了集中监督销毁。

据悉,依照《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快递无法投递的情形包括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或错误,收件人死亡且无合法权利继承人或代收人,收件人拒收快件或者拒付应付的费用,快件保管期届满收件人仍未领取等。

若发生寄件人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或错误,寄件人声明放弃或拒收、拒付退件邮资,保管期满仍未领取等情况,则快件被视为无法退回。但同时,快递企业应安排专门场地,对这类快件保管不少于一年。

我市首批集中销毁的“无着快件”来自台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当天,在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顺丰快递人员对2500余件“无着快件”逐一现场开拆,并对其种类、数量等基本信息进行了核实与登记。对于拆检中发现不能集中销毁的各类物品,按相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处置。

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集中监督销毁是对公民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保护,也维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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