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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施食药黑名单制度 农产品不合格供货商退市
浏览次数:82  发布时间:2015-04-03 

   青岛市“六项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指挥部昨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青岛市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0条”工作措施,据介绍,今年的20条措施是对去年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30条”的细化和延伸,今年的“20条”中涉及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农产品、小餐饮、小作坊等重要环节都细化监管指标,青岛市将用最严厉的处罚、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全市考核评价综合得分不低于90分,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力争达到72%以上。

  2 严打违法犯罪

  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时令、按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禁超限、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将执法办案由个案查处拓展到全范围布控、全链条追责,提高大案要案的查处率。

  3 强化抽检支撑

  全年食品抽检不少于6.5万批次,其中80%用于监督性抽检。落实不合格食品批批曝光制度。

  拓宽案源收集渠道

  发挥群众互助监督力量,有效落实有奖举报。构建“媒体发现线索、部门迅速查处、双方联合报道、社会共治共赢”的工作机制。

  5 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在“三品一标”基地、市级财政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业园区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与大宗食用农产品供给地签订食品安全协议。

  6 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和质量保证金制度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供货商退市制度,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三次不合格、在商场超市抽检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由三大批发市场扩展到中型以上批发市场、商超100%覆盖。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全市大中型批发市场交纳覆盖率达到100%,农贸市场交纳覆盖率达到1/3以上。

  7 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

  严格落实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和实名购买制度。强化渔用投入品监管,严格实施水产品产地证明制度。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审批准入机制。

  8 开展小作坊集中治理

  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95%.

  深化市场难点治理

  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检测室设置率达到100%,农贸市场达到90%.市场内小摊贩实名备案登记率达到80%以上。

  10 推进餐饮综合治理

  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到100%.年底前小餐饮持证率达到90%以上。

  11 升级“食安亮化”工程

  年内再亮化1500家,基本实现全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送餐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

  12 深化“食安青岛”品牌引领

  种养殖环节,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比提高到60%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占比提高到7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比提高到55%以上。食品生产环节,按不少于15%的比例创建示范企业。食品流通环节,按不低于20%的比例创建示范企业。餐饮服务环节,“清洁厨房”达标率城区由50%提升至75%,农村由40%提升至65%.

  13 完成新版药品GMP、GSP认证

  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完成新版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100%完成新版GSP认证,零售连锁率从2014年的54.7%提高到65%以上。

  14 加强中药饮片监管

  对发现销售假药且存有过错的供应商,发现1次即取消其供应资格;对发现销售劣药且存有过错的供应商,发现2次1年内不再采购其供应的产品。

  15 建设监管执法平台

  制定网格化监管工作意见,实现网格化管理覆盖乡村和街道社区达100%.建设监管执法平台,将行政许可、网格化监管、行政处罚等信息逐步纳入平台管理。

  16 建设产品追溯平台

  力争年底前婴幼儿乳品电子追溯系统覆盖面达80%以上。大中型商场超市的地产农产品实现100%可追溯。完成全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入网工作;年内实现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全品种全程可追溯。

  17 加大互动式宣传力度

  打造“微服务”平台。全市每月举办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筹建15家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培训基地。每半年发布一次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

  18 推行“风险清单”管理

  排查梳理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年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19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20 实施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监管方案编制要求,配齐配强基层执法力量和装备。加大教育培训和比武练兵,打造强有力的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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