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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销毁20吨不合格进口冻鱼 |
| 浏览次数:78 发布时间:2015-03-09 |
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8日电(李俊梅)6日,记者从新疆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新疆吉木乃检验检疫局对一批进口自哈萨克斯坦的不合格冻狗鱼实施了监督销毁。该批冻狗鱼共计20.5吨,货值3.08万美元,经检验检疫部门检测,检出单增李斯特菌。据新疆检验检疫局动检处介绍,这是新疆对外开放以来销毁的最大一批不合格进口水产品。 单增李斯特菌是一种的土壤细菌,在土壤中以死亡和正在腐烂的有机物为食。它也是食物中的一种污染物,能引起严重的食物中毒。单增李斯特菌是一种人畜共患病的病原菌,能引起人畜的李斯特菌病,感染后表现为败血症、脑膜炎和单核细胞增多。食品中存在的单增李斯特菌对人类安全具有危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做退回或销毁处理”,单增李斯特菌在食品中不得检出,检出即可判定食品不合格。
在检出含有单增李斯特菌后,吉木乃检验检疫局及时对该批冻鱼进行封存并通知货主,避免了该批冻鱼流入国内后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隐患。在清点核实待处理货物无误后,该局工作人员在现场对焚烧销毁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检验检疫部门要对检出问题的国外供货商和进口商品实施重点检查和监管;企业在进口食品及食品原料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以降低进口风险及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