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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食品安全抽检14批次产品不合格相关企业被处罚
浏览次数:86  发布时间:2015-03-10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公布的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陕西省有14批次产品被认定不合格。记者3月6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省食药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目前,14批次不合格产品查处已做到件件有回声。相关查处结果是:


  西安市沣东新城大自然酱菜厂2014年10月10日生产的“白糖蒜(酱腌菜)、2014年10月13日生产山椒小萝卜糖精钠和防腐剂项目检验为不合格,没收企业违法所得795元,罚款30000元。

  西安市沣东新城先锋酱菜园生产的”糖醋蒜“因糖精纳超标,没收违法所得1080元,处罚款20000元。

  西安市大王酿造厂生产的”锦兴大王白醋“、”锦兴大王香醋“、”大王香醋“,经检验不合格。处没收其违法所得2000元,并罚款6000元。

  陕西秦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批次石榴软糕、猕猴桃糕、柿子蜜饯、红枣片等共计97件,已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处以10000元罚款。

  宝鸡市恒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玫瑰大头菜糖精纳超标,没收企业违法所得540元,并处罚款2000元。

  宝鸡太白山美源果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果脯和情美杏脯二氧化硫项目检验为不合格,罚款2000元。

  此外,相关部门也已对宝鸡高新开发区凉泉酱货厂、岐山县金祥食品有限公司、扶风雪马面粉厂、三原兴邦油品有限公司、大荔县泉宝食品有限公司、大荔县进潮蜜枣加工厂、大荔县闯利枣业有限公司、清涧县鹤达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查处。

  针对这14批次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陕西省将进一步加大食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在生活中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可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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