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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销毁78辆假冒电动车
浏览次数:79  发布时间:2014-12-24 

   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任锦雯)今天上午,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销毁了一批标值总额近13万元的冒证电动车。据省稽查总队执法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若让此类假冒电动车流入市场,不但会扰乱市场秩序,还会给市民带来安全隐患。省质监局已对生产厂家作出罚没、销毁冒证电动车并罚款的处罚。


  据介绍,今年3月12日,省质监稽查总队收到举报后,对海口市的某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突袭检查,在该公司发现生产车间正在生产电动自行车,经检查正在生产的73辆电动自行车均没有该海口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而在工厂却发现了许多浙江某厂家的产品合格证。经质监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海口该厂家与浙江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并无任何业务往来,也没有委托生产关系。海口该电动车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

  省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正在生产的73辆假冒电动车和已经销售的5辆假冒电动车进行了查扣没收,并对生产厂家予以罚款处罚。今天早上,省质监局依法对没收的假冒电动车进行了集中销毁,销毁的78辆电动自行车产品货值总额为129300元。

  “让这些冒证电动车流入市场的话,会扰乱我省电动车市场秩序,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会给市民带来安全隐患。”省稽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说:“这批电动车车身较大较重,超出标准,速度快且刹车不容易刹住,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这类案件我们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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