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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海关销毁一批525公斤质检不合格大米 |
| 浏览次数:81 发布时间:2014-11-21 |
人民网宁波11月20日 (陈怡、董楠)昨日,宁波海关对将近期查获的525公斤质检不合格大米进行了无害化集中销毁。 据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销毁的大米是由当事人夹藏在其它杂货中,伪报成其他品名向海关申报出口,海关关员在查验过程中截获了这批大米。经过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出口这批大米的出口许可证及出境货物通关单,后经取样送检,发现大米已经霉变,属于质检不合格食品,海关遂依法扣留了此批大米并按照规定对其予以无害化销毁。
据介绍,目前大米走私的主要方式是伪报品名走私出口,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走私偷逃税额超过10万元,单位超过20万元,就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构成走私,但不构成走私犯罪的案件,为走私行为的行政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没收走私货物(大米)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等值或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
据统计,近三年来,宁波海关共查获走私出口质检不合格大米案件12起,查获质检不合格大米13000余公斤,均依法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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