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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集中销毁2000多个孔明灯
浏览次数:81  发布时间:2014-10-17 

   本报讯在发出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后,连日来,新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公安、林业、安监、工商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销售燃放“孔明灯”大检查行动,并对收缴到的2000多个孔明灯进行集中销毁。

 
  据了解,每年9月份起至次年4月份,是我省森林特别防火期,而新丰是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山区县,地广、山多、林密,林区情况复杂,是省重点火险区之一。因此,为严防森林火灾,积极创建“平安林区”,该县积极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切实加强巡山护林、宣传教育、扑火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安全防范工作,使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始终严阵以待,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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