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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集中销毁超期限快递单220.64万份
浏览次数:92  发布时间:2014-03-20 

 14日下午,山东省聊城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保密局、环卫处、市快递协会等相关部门,首次组织监督快递企业超保存期限快递运单集中销毁

  快递运单又称快件详情单,是用于记录用户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务约定的单据。一张小小的快递运单记录着发件人、收件人双方的地址、联系电话、寄递物品名称、价格等诸多用户隐私信息。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快递企业运单管理不善,快递运单上用户信息被买卖等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带来群众对于使用快递服务用户信息安全的担忧。

  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国内快递的实物保存期限应满足快递纠纷及赔偿的需要,宜不少于一年。此前,聊城市各快递企业的过期运单,一般都是企业自行处理,有的长期保存增加企业管理成本,有的定期烧掉造成环境污染,有的当废纸卖掉后带来用户信息泄露的风险。

  为更好地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14日下午,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保密局、环卫处、市快递协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监督快递企业超保存期限快递运单集中销毁。

  参加快递运单集中销毁的有EMS、顺丰、申通、圆通、中通、汇通、韵达、中铁快远等8家企业,累计销毁超保存期限运单220.64万份,预计涉及客户信息近440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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