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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进境物集中销毁 |
| 浏览次数:86 发布时间:2014-03-04 |
温商网讯(记者 邹霏霏 通讯员 董晓慧 )近日,温州检验检疫局邮办联合温州海关对在邮寄物中截获的禁止进境物进行了集中销毁,这批禁止进境物共53件,总重52.4公斤。 此次销毁的禁止进境物是2013年12月至今温州局邮办截获的,包含了如腊肠、西班牙火腿等动物制品和红枫、黑松、葡萄、杜鹃苗木、向天果、玛卡等部分植物及其产品,共计14个批次,53件,总重52.4公斤。检验检疫人员均通过焚烧炉焚烧的方式对该批禁止进境物实施了集中销毁。 温州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我国检疫法明确规定,除动植物及其制品,包括宠物、活动物、生物组织、血液等属于禁止进境物以外,生或熟的肉以及相关制品、蛋类、奶类、燕窝的初加工品等也在我国禁止携带和邮寄的名录之内。如有相关物品需要携带或邮寄入境,请提前咨询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携带或邮寄,如允许,则应提前办好相关的检疫审批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