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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毁中心】家电将有"报废"年限 厂家不再对过期产品负责
浏览次数:61  发布时间:2013-06-03 


 信息产业部酝酿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今后,中国制造的电子类产品都将有强制性的安全使用期限。其强制性体现在: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标注明确的安全使用期,过了这个安全使用期,生产企业不会再对产品质量负责,也不承担维修责任。国家信息产业部正在酝酿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这个规定将涵盖其中。

  国家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官员昨日向记者表示,不同的产品,会出台不同的安全使用期年限。而规定产品的安全使用期,主要是为了规范电子产品的回收程序。以前,大量陈旧电子产品流入二手市场,其中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零配件被随意丢弃。电子产品在中国普及多年,在面临大批量更新换代的同时也成为环保隐患。标注明确的安全使用期,可以在流通环节即加以控制。

  这位官员也并不否认强制“报废”客观上有利于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从而拉动产业发展。据记者了解,国家信息产业部在去年召集彩电企业参加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曾提出“彩电安全使用寿命期计划”,目前已委托中国电子视像协会进一步与各彩电企业探讨;中国家电协会工程师胡晓红向记者表示:在国外,家电产品寿命期的规定很常见,目的就是为刺激生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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