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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保局关于报送《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考核的自评报告》的函 |
| 浏览次数:88 发布时间:2013-06-05 |
市“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双打”绩效考核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我局完成了《市环保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考核的自评报告》,现报送贵办,请审收。 2013年2月21日 (联系人:市环境监察总队 孟冀川; 联系电话:87671780;传真:87671793)
市环保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考核的自评报告 为落实市“双打”领导小组有关精神,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26号)要求,防止我市有关部门收缴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建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处理机制,向市“双打”各成员单位发出了《市环保局关于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的函》,并提供我市危险废物类、生活垃圾类、电子废弃物类、餐厨垃圾类等类别具备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信息,积极与各成员单位进行沟通联络,确保各成员单位拟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交由具备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进行销毁。 二、监督各承担侵权假冒商品销毁任务的单位及时将销毁情况上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并督促各处置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监管,按季汇总上报销毁信息,杜绝进行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再次流入市场,防止销毁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三、按要求逐季向环保部报送我市收缴的侵权假冒商品销毁情况。 按照市“双打”领导小组关于“双打”工作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对照绩效考核评分表第18项内容,我们认为我局以上工作满足该分项4个方面要求,自评成绩为满分2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各部门的“双打”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各销毁单位的环境监管,确保我市“双打”工作成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