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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毁中心—没收销毁假劣农资农产品
浏览次数:65  发布时间:2013-03-20 

 

本报讯 (记者 向婧)记者近日从市农委获悉,重庆市出台了《农业行政处罚没收有毒有害农资农产品管理及销毁办法》,今年起正式实施,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随着‘绿剑护农’行动的开展,重庆市查获的违法农资数量随之增多。对于无毒无害的假劣农资,各地多采取直接填埋或粉碎处理;而对于有毒有害高残留化学物品,由于无资金支撑,又缺乏妥善的销毁方式,各区县只能就地保管。”市农委有关负责人称,保管风险大,有的假劣农资本身就是易燃易爆物品,还有的毒性较强,如保管不慎,可能有安全隐患,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经过仔细摸排、深入调研,市农委与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出台了这一《办法》。《办法》规定,对农业行政处罚没收的有毒有害农资、农产品的管理,在没收、运输、分类贮存、销毁等环节实行专账登记、责任交接、票据留查,专档管理。有毒有害农资、农产品销毁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销毁方法分为高温处置、焚烧、填埋等方式。

    “《办法》建立起了农业、环保和财政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机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有毒有害农资、农产品销毁制度。”市农委有关负责人称,有了具体章法,区县农业执法机构执行起来可以更规范有序、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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