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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销毁—遂宁市集中销毁一批假劣食品药品 |
| 浏览次数:93 发布时间:2013-03-25 |
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我市集中销毁一批假劣食品药品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警示、震慑违法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配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我市销毁了大量假劣食药品,而且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月开展了一系列的打假宣传。 现场 万余元假劣食药品被销毁 3月15日,安居区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点火焰熊熊,160余个品规,货值金额万余元的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被一次性无害化销毁处置。此举拉开了市局及区县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相关工作活动的序幕。此外,蓬溪县食品药监局在该县垃圾场,也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食品添加剂等。 此次销毁行动,主要目的是向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宣传普及食品药品消费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加辨假知识,提高识假能力,增强拒假勇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使广大食品药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树立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把好饮食用药安全关,着力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部门 “3·15”与群众“零距离” 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更多的维权知识,学会健康饮食、科学用药。3月,全市食品药监部门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市食品药监局参加了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集体宣传活动。 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用药的知识,指导前来咨询的群众如何识别假劣食品药品,购买药品时的注意事项,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举报投诉途径。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还提供了中药鉴定服务,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并对照各种中药材的标本,对中药材的真伪鉴别进行形象描绘及说明。 据悉,市食品药监局结合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以“送知识,送服务,消费维权进万家和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辨假 五看包装,识别假劣药品 假劣药品不但给消费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影响疾病的康复,更严重的还会危及使用者生命。那么对于普通的消费者而言,究竟如何准确识别出真伪呢? 一看批准文号。每种药品每一规格有一个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化学药品使用字母“H”,中药使用字母“Z”等。 二看药品的商品名和通用名。假药的包装商品名用字很大,通用名用字很小,商品名和通用名连写,没有分行或用颜色变换的方式让人看不清药品的通用名等情况。 三看药品包装上的条形码。同一厂家的不同产品和不同规格包装商品条形码各不相同,如发现同厂家相同规格的相同产品的条形码不一致,或中包装和小包装的条形码一致,该药品就值得怀疑。 四看药品说明书的内容。重点注意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这一项,一般假药的此项内容会夸大治疗效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适应症范围不符,发现此类情况可以上网核对。 五看生产厂家和电话号码。如果怀疑药品被更改了包装,要及时根据药品包装上标示的电话号码,与生产企业联系。如果电话无法接通或并非生产企业的电话,则应尽快与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标示的生产企业是否存在。 (记者 颜朝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