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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污染物严格限量
浏览次数:77  发布时间:2013-02-01 

  食品中的污染物含量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近日,卫生部发布了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对于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实行更为严格的限量标准。
  据卫生部消息,新修订完成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国标”对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作出规定,相比以往,则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浙江科技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尤玉如告诉记者,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另外,新标准内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行制定。
  记者发现,在“新国标”中,某些污染元素的限量比国际标准更为严格,比如大米的镉限量,国际标准是0.4毫克/千克,我国标准是0.2毫克/千克。“这是根据我国居民膳食中大米镉的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的。通俗来讲,就是因为中国人食用的大米比外国人多。”尤玉如教授说。
  “新国标”中为什么删除了对硒、铝、氟三种元素的限量?据介绍,硒、铝、氟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但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有的已无需作为食品污染物进行控制,有的适用于其他管理范围。
  对于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此次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
  另外,随着对氟研究的不断深入,国际上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因此,“新国标”取消了氟限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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