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产品销毁中心】过期食品去处应该定期公布
浏览次数:83  发布时间:2013-01-04 

  媒体近期曝光不少食品过期仍在售案例,到底如何处理过期食品,市政协委员王红在今年两会前建议,由一个部门统一监管,发展专业的过期食品处理企业,此外,过期食品谁处理咋处理,应定期向百姓公布。
  问题  过期食品处理尚无具体规定
  王红表示,目前超市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食品过期后去向非常混乱,大部分商场和超市通过协议退货的形式,把过期或者临近过期的食品退还给生产企业,之后怎么处置大多公众也并不知晓。
  目前法律法规都有对过期食品的处理规定,但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比如,《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且要及时清理,但怎么进行清理,由谁清理,怎样监督其清理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这让一些不法之徒钻了空子,导致很多过期食品仍然活跃在市面上。
  建议  统一监管权责加大惩罚力度
  王红为此建议,应该要求食品超过保质期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就地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生产者。
  目前政府的监管实行多部门分散管理体制,容易导致监管人员权责不明,实行统一监管之后能够明确权责,从而规范市场。
  此外,王红建议在立法上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罚力度,在真正意义上起到震慑作用。大连应鼓励发展专业的过期食品处理企业。可以再利用的经过有效加工处理后重新投入市场,不可以再利用的通过专业处理进行销毁。
  政府应建立食品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过期食品的去向,公开内容应包括:过期食品由谁回收、回收后流向了哪里、回收后如何进行等信息。鼓励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并给予奖励。

环保销毁热线:40077-12365   上海销毁:021-5169 2365   北京销毁:010-5129 2365   邮箱:kf@12365.co   质量监督:12365

版权所有:365全国产品销毁中心   法律顾问:张媛律师   Copyright © 2005-2022   www.12365.c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1201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