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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毁中心】化妆品违法添加抗菌药埋隐患
浏览次数:64  发布时间:2012-11-30 

  长期涂含违禁药物的祛痘化妆品,到最后可能“无药可用”,这并非危言耸听,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一批含违禁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祛痘类化妆品“黑名单”。其中,违法添加抗菌药物是上榜化妆品被查处的主要原因。专家提醒,如果长期使用含抗菌药物的产品,最后可能产生耐药性,隐患重重。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例行开展市售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广州市阳光美域日用品有限公司的“默氏痘立克”(批号BB11AB035)、南阳靓之媛药业有限公司的“汤默臣痘清护肤膏”(批号20110923)、武汉润禾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谷幽兰痘痕修复乳”(批号WHO21220119)、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军医生祛痘嫩白益肤霜”(批号B010101A)等5种祛痘类化妆品被检出含有甲硝唑或氧氟沙星等抗菌药物成份。此外,西安大久药业有限公司的“德佳福鹿丸”(批号20111108)、北京盛唐本草科技有限公司的“玖玖瘦身减肥胶囊”(批号20120329)等8种保健食品被检出含西布曲明、酚酞、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等违禁药物成分。
  据悉,消费者如使用了含抗菌药物的产品,虽短期内祛痘效果显着,长期使用会引起皮肤过敏,甚至患上难以治愈的耐药性皮炎。
  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等药物均为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购买。西布曲明有血压升高、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这些药物成分添加在保健食品中均属违法行为。
  消费者如要查询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如发现违法产品,可拨打1233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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