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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盐给麻辣串“增色”
浏览次数:85  发布时间:2012-11-27 

  为让卖相好一点,长安镇某食品加工作坊老板娘阿霞(化名)加工鸭头、鸭颈等时,添加本来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亚硝酸钠试剂,使肉食品颜色鲜亮,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阿霞当庭认罪。
  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2月份开始,45岁的湖北妇女阿霞伙同其丈夫董某(另案处理)在长安镇锦厦新村锦华街8巷4号经营无牌地下食品加工作坊,生产、销售鸭头、鸭颈、烧卖、牛筋等麻辣串。阿霞与其妹夫李某(另案处理)负责食品加工,阿霞丈夫负责销售。在加工鸭头、鸭颈等肉食品时,阿霞等人将不能添加在食品中的亚硝酸钠试剂添加在食品中,使该肉食品颜色鲜亮。
  今年4月,长安公安、综合执法、食品监督等部门联合执法时查获上述无牌食品加工作坊,当场抓获阿霞,并缴获鸭头、鸭颈、香肠等食品一批及亚硝酸钠试剂7瓶。
  经鉴定,缴获的鸭头、牛筋、烧卖中的亚硝酸钠含量均不合格。
  阿霞说,这些麻辣串都卖到附近的多个小店,每天能卖几百元,但利润很低,扣除成本后基本赚不到什么钱。她从市场买了7瓶亚硝酸钠试剂,但一瓶还没有用完,就被抓了。
  庭审最后陈述阶段,阿霞哽咽承认“有罪”,称家中还有3位年迈老人需要照顾,希望法院能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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