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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工商率先规定:大型超市须单设食品销毁间
浏览次数:79  发布时间:2012-10-26 

  近日,南京江宁区工商局出台了《大型超市设立独立食品销毁间指导意见》,对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过期食品的操作流程进行了细致规范。这在南京尚属首次。
  据了解,现行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禁止销售过期食品,但超市过期食品怎么处理,如何销毁,由谁负责销毁等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统一的规定。《指导意见》要求,辖区内大型超市须建立独立食品销毁间,对超市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生鲜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不清等近十类食品下架、销毁进行规范化处置。
  销毁间内应配置粉碎机一台以上,电脑一台以上,监控摄像头,清洗池,量程为100公斤的电子秤,分类垃圾回收箱等。要如实记录被销毁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销毁时间、销毁方式方法、承销人、监销人等内容,经营者一并保留可供追踪的影像资料等。问题食品在销毁间销毁后的残留物,应当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同时,还要求大型超市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立专柜,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据统计,江宁区现有22家大型超市。其中,欧尚超市,北京联华超市女人街店、世纪联华大市口店等3家大型超市,目前已完成销毁间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余19家大型超市正在建独立食品销毁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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