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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质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就地销毁 |
| 浏览次数:285 发布时间:2011-05-26 |
昨日,工商人员在市场对粽子质量进行抽检。新华社 作为一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规草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将全文公布。 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如有修改意见,请于6月15日前,寄送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通过浙江人大网和地方立法网,提出宝贵意见。” 省人大法治委员会梳理出七大问题,请你发表意见建议。 问题1: 关于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监督、公众参与,草案第八条第三款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2: 关于发挥基层监督作用 问题3: 关于过期变质食品就地销毁制度和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设立相对独立的销售区,并以明示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问题4: 关于食品添加剂 问题5: 关于餐饮具集中消毒 问题6: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草案第三章第四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设立条件、设立程序、生产经营活动规范等作了规定。 其中,包括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禁止其生产特定的食品种类、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生产的产品自行进行检验、生产的食品应当附有标签等具体制度和内容。 问题7: 关于食品摊贩 草案贯彻了堵疏结合的方针,明确政府应规划确定临时经营场所,供食品摊贩经营。 同时明确政府规划确定的临时经营场所内的食品摊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进行监管; 临时经营场所外的食品摊贩,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城市管理法规进行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