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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毁中心】艺术家和铸铜匠齐动手销毁雕塑艺术品模具
浏览次数:71  发布时间:2012-08-01 

  “说实话,看着自己的作品模具就这样没了,挺心疼的!”7月30日下午,看着铸铜匠们手起锤落,摆在桌上的雕塑模具变成碎片,现任郑州市雕塑壁画院副院长、我省着名雕塑艺术家虞晓明坦言。
  当日下午6时许,在伊川县酒后乡一家工艺品公司内,一场特殊的销毁仪式正在进行。被销毁的物品是今年2月参加我省首场铸铜雕塑展的雕塑艺术品的模具。首批销毁的模具有12件,其中就有虞晓明的参展铸铜作品《大雪》的模具。
  销毁仪式中,尽管心有不舍,但虞晓明等到场的艺术家们,仍和铸铜匠们一起拿着铁锤,挨个儿将这些模具拆分、敲碎。
  “这些模具都是依据艺术家们创作的泥胚、石膏像,由技术人员用树脂和硅胶做成的。模具是制作铸铜艺术品的第一步,可以说,为了保持艺术品的原始魅力,模具的制作费尽了铸铜匠们的心血。”该公司负责人王胜利说,“如果把这些模具销毁,就做不成浇铸所需的蜡型,也就是说,再也做不出一模一样的艺术品了。”
  “经过现场监督,这12件雕塑艺术品模具销毁真实有效!”销毁完毕后,来自伊川县公证处的两位公证员崔长生、吴晓丹当场宣布。对这两位公证员来说,都是头一次参加这种艺术品模具销毁活动。“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保证了销毁活动不会弄虚作假。”王胜利道出了请公证人员到场的理由。
  【观点】
  将艺术品模具销毁,有“一箭三雕”的作用
  据我市雕塑艺术家杨志强介绍,在众多雕塑形式中,铸铜雕塑在雕塑形体还原度、细节复杂性等方面都有突出优势。“近年来,随着艺术品收藏之风盛行,铸铜雕塑的收藏市场也渐热,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仿冒品的层出不穷,让人真假难辨。”杨志强说,“原作品的创作者们,面对这些似是而非的‘山寨’货,往往防不胜防。”
  “用销毁艺术品模具的方式来保护艺术家的知识产权,对河南文化艺术品市场来说,是一种新尝试。”虞晓明认为,除了求助于法律,在铸造企业这一艺术品制作源头控制艺术品的复制数量及质量,无疑能起到“一箭三雕”的作用,“一是保护了艺术家的知识产权;二是保证了艺术品收藏者的利益;三是让铸造企业从单一的流水线式生产作坊,蜕变为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品专业制作机构”。
  虞晓明说,目前,在一些雕塑艺术盛行的欧美国家,用销毁艺术品模具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已很普遍,但在我国还不多见,这次酒后乡王胜利公司统一销毁艺术品模具的做法,还是河南省的头一回。
  【释法】
  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来听听律师建议
  河南尚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红强说,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着作权和商标权等内容,其中,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等方面的作品,都具有着作权。
  杜红强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活跃与社会的发展,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时有发生。对于老百姓来说,如果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收集和保存证据是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这个证据,一方面是证明自己具有知识产权的证据,另一方面是证明对方侵权行为的证据,包括相关证书、侵权实物、影像资料等。”杜红强说,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首先可以自己或聘请律师与侵权人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杜红强提醒,我国《着作权法》中特别明确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着作权人或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在起诉前先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这条规定,是维权的普通老百姓的“定心丸”,必要时一定记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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