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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报废中心】报废车成街头新型垃圾回收管理存“空当”
浏览次数:76  发布时间:2012-07-30 

  近一段时间,市民反映报废机动车停在路边无人问津或将报废车改为他用、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现如今,报废车辆正成为一种新型城市垃圾并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需引起社会的重视。
  报废车成街头新型垃圾
  昨天上午,记者根据线索来到红桥区西河桥下的平津道看到,在不足百米路段的道路两侧停放着十多辆车窗被砸碎、轮胎已撒气的大客车。市民李先生称,这些车辆在此停放至少有一年多了,一直没有人过问。
  随后,记者在本市河西、河东、东丽等区的路边、楼群里也发现了类似的报废车。在河西区津淄东里小区6号楼下,两辆报废的面包车停在空地上,被当做了存放回收物品的仓库。在河东区中山门二号路上的一辆破旧厢式货车,前挡风玻璃上的标志显示年检到2008年,车内散落着不少粪便。在东丽区津塘公路新立镇至军粮城镇沿线,记者看到多辆小型废旧汽车停在路边,没有车牌照、车前粘贴的年检标志显示的年份多为2000年前后。这些汽车的车身喷写着各种广告信息。
  报废车存管理“空当”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报废机动车应在交管部门监督下解体。综合执法人员表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接到有关报废车的投诉,对此他们感到也很困扰,“机动车在管理方面有特殊属性,是否属于生活废弃物我们很难界定。”而根据法规,交管部门只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辆不参加年检、不张贴年检标志及发现驾驶漏检车和报废车上路的实施处罚,“如车主已经办理了报废手续,且不涉及刑事案件,就不属于交管部门管辖范围。”此外,对停放在社区楼群里的报废机动车,应由社区所属街道城管科来协调组织所在区市容园林委、综合执法、公安交管等多个部门,一同执法清理。
  给报废车管理出良方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存在的报废车辆补贴标准低、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技术差,部件再利用率不高,以及回收系统不完善等问题,造成了街头无主报废车数量不断增加。
  要解决此问题,被访的交通社会专家建议,首先增加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数量,打破现有车辆报废行业的垄断等问题。其次,制定更为完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法规和有效的操作程序,提高报废汽车回收的效率。最后,是要发挥汽车生产企业的作用,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的报废汽车处理模式,发挥汽车生产企业在零部件再制造和拆解的优势。
  在本市报废车辆管理没有明确法规规范之前,有市民则希望能有一个部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将这些报废车系统地管理起来,还城市整洁有序的环境。本市近日出台新规,现在到明年6月30日,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将根据车型不同给予5000元至1.8万元不等的补贴,这也许会是推动本市报废汽车回收走向有序发展的一剂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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