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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毁中心】涉密文件资料处理常识
浏览次数:72  发布时间:2012-07-10 

  

如何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1、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单位领导批准;制
发机关规定不准翻印的不得擅自复印.


2、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使用机关内部的
复印设备进行复印,严禁拿到社会上营业性的非定点
复印场所复印.


3、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当严格履行审批、
记手续.复印件须标明复印单位、份数和日期,并同
原件一样管理.


如何汇编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4、汇编国家秘密文件资料须经制发机关或者其授
权单位同意.


5、汇编本的密级、保密期限和发行范围,
其中最高密级的原件所规定的采标明.
县级以上单位才有权汇编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如何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6、外出时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秘密件的,须经
本单位秘书部门负责人批准.


7、绝密件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要携带的,
须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人批准,两人同行,共同负责.
对于携带外出的密件,须装在公文箱内,
妥善保管,出差到达目的地后,应当将所带绝密件
交由当地有关单位保密室代为保管.
密码电报严禁携带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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