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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销毁中心】销毁冒牌野生菜 |
| 浏览次数:79 发布时间:2012-06-11 |
本报讯 6月7日,包头市质监局执法督查局将查扣的313件不合格野生菜、沙葱,在市建筑废土填埋场销毁。 6月1日,本报报道了包头市质监局与公安部门在东河远大蔬菜批发市场查处一批假冒“迎春花”牌野生菜,并对涉嫌违法的产品展开追踪调查和抽样检验。 据市质监局执法督查局局长汤树林介绍,经过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抽样检验,该“迎春花”牌野生菜产品中检出的山梨酸含量最大值为0.85g/kg,二氧化硫残留量最大值为0.22g/kg,属于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5月3至6日,设在市质监局的“包头市打假办”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我市农贸市场经销的、由乌拉特前旗明洋农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苦菜、沙葱,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检验报告、品质差,并冒用包头市恒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和卫生许可。5月7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督查局将被举报产品委托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进行检验。5月18日,检验确认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后,该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5月20日,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该局执法人员会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执法人员、东河区质监分局执法人员,在东河区远大市场某副食经销部当场查获171件(30袋/件)“迎春花”牌野生菜,并查获由于质量差由呼和浩特市退货的142件(30袋/件)沙葱,该局及时对这部分产品进行了查封,并展开调查。 经调查,乌拉特前旗明洋农贸有限责任公司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小作坊监管范围,产品只允许在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范围内销售。但从今年4月份以来,该公司先后销售“迎春花”牌野生菜3200多件,主要销往呼和浩特、集宁、张家口、包头。 依据相关法规,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迎春花”牌产品,没收违法销售的171件野生菜和退货的142件沙葱,并集中销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