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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禁止从荷兰泽兰省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 以防禽流感 |
| 浏览次数:340 发布时间:2011-05-24 |
为防止 H7N1 亚型低致病性禽流感传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上周六(2日)联合公告《关于防止荷兰低致病性禽流感传入中国的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荷兰泽兰省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停止签发荷兰泽兰省进口禽类及其相关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公告规定,自本月2日起启运的来自荷兰泽兰省的禽类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荷兰的禽类及其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在途经中国或在中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荷兰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类,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弃;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荷兰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今年3月25日,荷兰农业、自然与食质量量部向 OIE 紧急报告,3月22日泽兰省(ZEELAND)的1家家禽场发生 H7N1 亚型低致病性禽流感,涉及的易感动物有12.75万只家禽(放养蛋鸡和种鸡),其中10只发病,销毁12.749万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