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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销毁中心】龙头鱼甲醛超标 古田工商予以销毁 |
| 浏览次数:100 发布时间:2012-05-07 |
(王东东 郑朝峰) 5月3日,古田工商部门发现辖区某农贸市场1家海产品摊位销售龙头鱼,经检测甲醛含量全部超标,执法人员依法将约10公斤不合格龙头鱼下架并现场销毁。 据执法人员介绍,很多消费者都会把肉质鲜嫩、口感滑溜的龙头鱼看成是一道美味佳肴。据了解,龙头鱼很容易死,离开水没多久就会死掉,为防止它们在运输中腐烂变质,很多商贩都会把甲醛按一定比例溶解后加入龙头鱼中。甲醛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为一类致癌物,购买食用含甲醛严重超标的龙头鱼,将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危害。 工商部门提醒,不法商贩们对龙头鱼添加甲醛已成行业潜规则,在执法部门监管打击下,甲醛龙头鱼曾一度从市场上消失,但个别商贩还有少量贩卖,消费者须提高警惕,慎购少食龙头鱼之类难以保鲜的海产品,才能最大程度地免受含甲醛食品的危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