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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销毁中心】易变质扣押品逾期可留证销毁 |
| 浏览次数:122 发布时间:2012-04-20 |
晚报讯 今天上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条例中突出了各部门对城管执法的协作与保障,尤其强调公安机关对城管执法活动的协作配合。 对于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城管执法部门对扣押物品的保管和处理,在最终表决稿中进一步细化。规定“被扣押物品易腐烂、变质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二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留存证据后销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