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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销毁中心】上海集中销毁非法液化气钢瓶 |
| 浏览次数:107 发布时间:2012-04-11 |
仅仅2个月的时间,在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重点专项整治行动中,上海各部门查处非法制售、运输、储存液化石油气案件172起,抓获违法嫌疑人186人。昨日,在宝山钢瓶检验站,一批在前期整治中被收缴的部分钢瓶被集中销毁。 四类非法钢瓶被压扁报废 昨天,宝山钢瓶检验站的墙上贴着“超期钢瓶”“螺丝连接报废钢瓶”“掺杂钢瓶”“掺水钢瓶”四个标签,而标签下方的地面则整齐地堆放着不少非法钢瓶。 “掺杂钢瓶”和“掺水钢瓶”都被从中切开,凑近可以看到,钢瓶底部分别铺有一层泥沙和脏水,显然这些加过“料”的钢瓶在出售给市民的时候可以让不法经营商获利更丰。 在市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建交委等部门的监督下,存放于该站内的首批300多个非法钢瓶被集中销毁。市燃气管理处处长干斌表示,这些报废掉的钢瓶将被作为废旧钢材统一送到钢铁厂中回炉。 查获5000余只非法钢瓶 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2月26日,由市安委办牵头,市公安局(消防局、交警总队、治安总队)、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在本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重点专项整治”。 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加强本市出入境车辆检查,闲置厂房、租赁民房、动迁地块等场所的检查与监管,以及规范液化气充装、钢瓶检测、气瓶标记和液化气销售等管理措施,从源头上进行封堵。 同时继续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经营与运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及非法工具一律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对运输单位给予严厉处罚。 而在整治期间,全市范围内共查处非法制售、运输、储存液化石油气案件172起,抓获违法嫌疑人186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2人、行政拘留177人、罚款处罚4人),涉案价值116万5千余元;取缔非法窝点164处;查获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5058只、涉案机动车48辆;收缴一批倒灌工具、劣质调压器以及假冒塑封套数万只。 燃气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液化石油气一定要到正规的液化气供应站点,同时仔细识别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外部色标、企业铭牌等永久性标志,千万不要贪图小利购买无证小贩上门兜售的伪劣液化石油气,以免给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