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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毁中心】企业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将被撤销经营资质
浏览次数:112  发布时间:2012-03-19 

  本报讯 记者高华庚报道 昨日,沈阳市召开消防工程监督管理会议,会议明确自3月20日起,凡是消防工程都必须要有属地派出所所长的签字确认,方可正式施工。同时,沈阳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
  当前,随着沈阳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全运会的日益临近,沈阳市消防工程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为此,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对全市消防工作作出了具体的部署与要求。
  许文有强调,沈阳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企业法人,要时刻牢记法律赋予的责任和权力,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对因渎职、失职,甚至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甚至以老百姓的生命为代价,造成重大影响和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坚决依法查处,坚决绳之以法,决不姑息迁就。
  同时,公安消防发现擅自降低标准施工、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一律从重处罚,并通报建委降低或撤销其经营资质。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无信誉企业,市政府将实施强制淘汰,列入沈阳消防企业的“黑名单”,决不给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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