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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毁中心】广州拟立法制定流通环节过期食品回收销毁
浏览次数:118  发布时间:2012-02-16 


“上架的食品我们一般都会看看保质期,就怕一些过期了又重新包装出来卖的。”在超市挑选馒头的陈小姐道出了多数人的担忧。

专家:

食品过期与否有三大问题

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昨日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称,过期食品由于超过了食品的安全保质期限,可能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或致病菌超标,人食用了容易引起急性食物中毒,甚至导致急性传染病或者致癌。

董金狮认为,当前在有关食品过不过期等方面,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首先,是个别企业乱标食品生产日期,导致食品“早产”,可信度不高。“明明2月生产的,包装的生产日期却标明3月”,“过年前我就收到一盒组合包装的干果,保质期还没到,打开后才发觉有东西发霉了。这样一旦开封就很难鉴定、处理,企业可以不承认。”董金狮还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其次,临近过期的食品没有明确告知。董金狮建议,临近过期的食品最好设置销售专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现在市场盛行的打折、促销方法也可以,但要明确提示。不然,有的市民不注意,买回去没立即食用,食品就过期变质了。若不小心吃了,也怕有问题。当然,消费者自身对此也要多个心眼,一定要看包装日期、保质期,发现一些模糊不清的,建议不要购买食用。

最后,按规定,食品到期了要下架,返厂回收或就地销毁,其最终处理方式有很多种,如用于焚烧发电、原料回收、动物饲料等。然而,有的不良企业却通过更换标签、重新涂改日期等手段,将过期食品再造,让食品“永不过期”,回流到市场上去。对此,政府部门在检查时很难掌握真实的情况,比较难监管。

而在董金狮看来,如何处理好过期食品,需要政府监督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在工商、质监等部门携手合力的前提下,关键还是要企业自律。“企业要为自己品牌、消费者健康负责,这样才能长久经营,不然一出问题损失更大。”

政府:

正在制订过期食品回收销毁相关管理办法

尽管监管难,但有一个良好信号是:过期食品的问题已得到官方重视。记者了解到,广州正在制订流通环节过期食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将通过市法制办立法,成为政府规章。

“现在还在初步论证阶段,一种观点是提出由行政部门安排力量统一上门回收过期食品,还有一种观点建议实行定点回收,让经营者运到指定地方,统一销毁;但为了增加经营者的积极性,可能需要政府予以补贴。另外还有人提出由商家就地销毁。多种观点都在论证之中。”有关负责人透露。

“目前,过期食品是允许厂家召回进行销毁处理,而今后广州或许会有突破,通过立法要求过期食品不允许退回厂家,就是说,即使政府不统一回收销毁处理,起码也会要求商家就地销毁,以防止回炉再造。”上述负责人称,为了配合监管,广州也可能会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对过期食品销毁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1个月,未能履行者,可视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可依《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另据介绍,预包装食品由于在外包装上详细标明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过期一目了然。而面包、糕点等裸装食品由于没有包装,食品经营户基本都是在玻璃柜等容器外面粘贴标签,列明品名、价格,生产日期一栏都是填写“当天生产”,保质期一栏一般为1—2天。但这个标签是不经常更换的,造成裸装面包、糕点“永远都是当天生产”。由于国家对于裸装食品的保质期限没有强制性标准,执法人员无法判断货架上的裸装食品到时是否过期,给日常监管和执法造成困难。

为此,管理办法也初步设想:可直接入口食用或经过简单制作即可直接入口食用的裸装食品的保质期仅为1天,当天未售完即为过期食品。

对于政府定点回收过期食品的设想,董金狮认为有一定意义,但需要考虑怎样科学分类、环保处理,此外还涉及到财政的关键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 胡良光 实习生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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