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印发 |
| 浏览次数:341 发布时间:2011-05-06 |
为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并于日前印发。《办法》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指定检验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检验机构的选择、对检验机构和检验工作的要求以及自2011年10月1日起首次投放市场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要求均进行了明确。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
环保销毁热线:40077-12365 上海销毁:021-5169 2365 北京销毁:010-5129 2365 邮箱:kf@12365.co 质量监督:12365 版权所有:365全国产品销毁中心 法律顾问:张媛律师 Copyright © 2005-2022 www.12365.c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12013号-3 |
![]() |